高质量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
——全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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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上,河南省及周口市、信阳市,山东省,江苏省淮安市,广东省佛山市分别介绍了本地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经验做法。现予以刊登,以资借鉴。


着力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武国定

河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在乡镇街道全面建设消防“一队一中心”。截至目前,全省投入经费23.4亿元,245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成乡镇专职队948支。今年以来全省农村地区亡人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9.3%、亡人数同比下降62.5%。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坚持高位推动,把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作为党政工程、民生工程来抓。河南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农村消防基础薄弱。近5年全省农村地区亡人火灾起数占总数的67.3%、亡人数占总数的68.5%,已经成为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去年柘城“6·25”重大火灾后,河南省委省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用惨痛教训换来本质安全”,下决心破解基层无专门消防管理机构、无专职灭火救援力量的难题。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并明确由省长牵头、常务副省长主抓,部门联合、统筹推进。确定商丘柘城为试点,并于去年12月9日召开全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现场会,全面部署“一队一中心”建设。各市、县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从编制机构、人员选配、硬件建设、保障机制等方面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坚持规划引领,推动基层消防力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具体指导下,加强顶层设计,制订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明确建设任务,要求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设置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在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外的1514个乡镇分“三步走”全部建成专职消防救援队。明确人员配备,全国重点镇和一级乡镇队不少于15人、二级乡镇队不少于10人、服务中心不少于3人,其中在编人员分别不少于2人。目前全省已配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838名、乡镇专职队员13071名。明确硬件标准,“一队一中心”合署办公,设置独立营区,全国重点镇和一级乡镇专职队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二级队不低于400平方米,目前共配备消防车1536辆、装备器材47.6万件。

第三,坚持建用并举,有效发挥基层消防力量火灾防控前沿哨、桥头堡作用。按照边建设、边运行、边规范的思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高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履职能力,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一队”和“一中心”两个工作指南,各地分批培训工作人员3.6万人次。提升排查质效,研发应用“一队一中心”消防服务信息系统,2.5万名基层工作人员每天录入排查情况;在村居民自建房、“九小场所”、燃气安全等排查整治中,累计检查单位场所103.7万家次,开展培训13.2万场次。提升灭火效能,将基层消防力量全部纳入县区灭火救援调度体系,今年以来共接警出动9160起、营救疏散遇险群众9264人,真正实现了“救早救小救初期”。


打造基层消防治理新引擎

河南省周口市市长  吉建军

周口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为重点,强化责任、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着力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一是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明确街道以社区为单元、乡镇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以网格化压实消防队伍、公安派出所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火灾隐患排查、移交、督办、整改等全环节监管机制。同时,结合基层体制机制改革,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委托县级公安机关,明确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开展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构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巡查、督促、移交+公安派出所办案、督改”闭环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质效。全市督改12.3万家“九小场所”、沿街门店隐患问题39.4万处,经营性自建房10人以上住宿全部“清零”。

二是构建全市域指挥体系。建立市县乡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负责的119接处警系统,为乡镇专职救援队配备专门警情接收平台,实现一个电话报警、一个中心调度、一个指令出警,形成“乡镇前期处置、市县快速增援”的全市域统一指挥体系;市支队、县大队、乡镇专职救援队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建立经常性战备、应急物资管理、战备检查等制度,确保战时管用,具备随时立即出战、立即应战的能力;将部分乡镇专职救援队提级建设为消防救援大队直管的“区域中心站”,实行“区域中心站+乡镇卫星站”管训模式,不断提高乡镇消防救援队的综合战斗力。

三是构建全要素保障体系。市委编委调剂使用166个事业编制定向投放到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为每个乡镇新增1名专职专编人员;进一步扩充基层救援力量,招录合同制消防员1697人,打造稳定的乡镇消防救援队伍。严格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保障范围,切实承担同级财政经费保障职责,确保消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已投入5.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乡镇队营房149个,同步购置消防车233辆、器材7.7万件(套),预计9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勤。通过强化各类保障,有效加强基层消防力量,最远边界出警距离由50千米缩减至10千米。


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走深走细走实

河南省信阳市副市长  侯钦东

信阳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殷殷嘱托,锚定“两个确保”,奋力谱写新时代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篇章。

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上,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出“任务完成要快、标准质量要高、工作运行要好”的总目标,全面纳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加压奋进,勠力攻坚,于今年4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230个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172支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任务,实现乡镇(街道)消防力量全覆盖、无盲区。全市累计投入3.4亿元,新建、改建营区营房172处,配备各类人员3005人、消防车185辆、装备器材5.2万余件(套);优化完善市县乡三级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大培训、大检查、大练兵三项机制,用好常态调度、演训、考核三个抓手,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全市累计检查单位4.9万家、整改火灾隐患4.1万处,处置灾害事故349起、营救18人。实践证明,这支队伍在维护社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积极开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新格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卢  杰

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积极破解镇街火灾防控短板,着力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全省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6%和41.1%。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在顶层设计上高位谋划。一是深入调研找准短板。针对镇街消防监管“缺位”问题,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深入镇街、村庄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87场次,形成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调研报告,研究提出了解决基层消防力量“空白”、组织“空转”等问题的具体措施。二是党委政府主导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省委书记李干杰多次专门作出指示批示,省长周乃翔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消防救援总队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乡镇(街道)及以下消防力量薄弱难题。7个市出台文件部署推进,87个县级编办发文明确镇街消防工作职责。三是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意见》明确了“一队一站”(乡镇消防队、镇街消防工作站)建设、风险隐患治理、消防委托执法等14项重点工作,逐年列出任务目标。省里还将“一队一站”建设纳入《山东省“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到2023年符合条件的乡镇必须完成“一队一站”建设任务,2025年所有乡镇全部建成。去年11月、今年7月,省政府先后在菏泽市和德州市召开现场会,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破解基层消防安全“失管”难题。

第二,坚持需求导向,在体制机制上创新求实。一是健全四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成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推动全省1824个镇街全部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并实体化运行。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基层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统筹公安派出所、综治网格员、乡镇消防队、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共同做好辖区消防工作。二是完善基层灭火救援体系。全省189个全国重点镇已建成乡镇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159支,建成率84%;841个一般建制镇已建成乡镇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489支,建成率58%;共装备各类消防车1310辆,落实专兼职消防员8641人。三是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通过新增编制、统筹调剂、编制下沉等方式,为镇街消防工作站配备事业编专职消防人员,承担辖区消防监管职责。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消防工作站1202个,配备事业编人员1252名,兼职人员3479名。四是试点推进镇(街)委托执法。将消防委托执法纳入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由消防救援大队与镇街签订协议,明确委托执法的依据、范围、职责和权限,在镇街综合执法办明确2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以消防救援大队名义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履行对个人处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职责。目前已有17个大队与辖区38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委托协议,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16起。

第三,坚持“生命力”导向,在长效发展上保障到位。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消防救援部门牵头,负责制定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基层消防人员管理使用、考评奖惩、晋级晋升等工作机制,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完成进度;财政部门负责将“一队一站”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司法部门负责研究解决消防执法委托实施问题;公安机关负责推动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统筹“一办一队一站”职责。强化资源整合,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专职消防队与消防工作站实行合署办公,接受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指导。“一办”负责统筹协调,“一队一站”共同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预案编制演练、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等工作,构建“防、灭、宣”一体化推进格局,有效解决乡镇消防队职责单一、生命力不强和基层消防检查巡查力量薄弱等问题。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内容;建立镇街消防工作考核、岗位量化考核、人员绩效考核“三考核”机制;将乡村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增加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事项中消防工作分值,推动镇街自觉把消防工作纳入发展全局统筹谋划,抓紧抓实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


全域推进基层消防监管行稳致远

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顾 坤

淮安是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家乡,全市下辖4区、3县和3个功能片区,常住人口455万。淮安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周总理的家乡建设好,很有象征意义”的殷切嘱托,聚力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力指导下,强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全市103个镇街全部建成“一委一所一专员”基层消防监管模式,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今年以来,镇街火灾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3%、50%。

第一,高位谋划部署,全面构建基层消防监管新格局。一是党政共同发力。市委市政府紧抓江苏“开小灶”有利契机,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基层消防工作。市委书记、市长6次亲自专题调研,明确提出每个镇街“实体化运行消委会、挂牌成立消防所、落实在编专职人员”的总体建设思路,全面构建基层消防监管新格局。二是瞄准目标推进。市委市政府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作为“三年大灶”的重点目标任务。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将“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工程”作为淮安消防未来发展的十大工程之一。今年,市政府还专门印发《各县区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将建立基层消防所作为年度任务,并纳入市委高质量发展考核。三是试点引路推广。市政府按照先行先试、梯次推进、全面推广的工作步骤,2021年6月以淮阴区13个镇街作为试点,成立镇街消委会和消防所,明确办公场所、工作职责和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同时,探索实施镇街消防执法模式,签订委托执法协议,赋予基层消防所4大类11项消防执法权限,并制定《工作指南》。2021年10月份,市政府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一委一所一专员”基层消防监管新模式。

第二,大胆创新突破,全面重塑基层消防监管新体系。一是明确机构编制。市委编委明确各镇街依托政府专职队或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消防所,承担巡查检查、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协助火灾调查等任务,履行消防综合监管职能;调配1名在编人员担任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增加1至3名辅助人员。目前,103个镇街消防所已全部选址挂牌,核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103名、兼职工作人员309名。二是构建工作机制。市政府出台《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及考核办法,明确镇街消委会组织体系、职责制度、保障机制;制定镇街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标准,明确办公场所设置、人员配置、检查方法、平台应用。各县区配套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消委会实体化运行。三是强化保障激励。市、县级政府将基层消防所和412名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消防所运行经费年均120万元、人均人员经费10万元的标准,足额核拨财政经费。县区政府每季度考评镇街消防工作,将消防所所长、专兼职消防人员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奖惩措施。目前,全市消防所因工作突出被表彰奖励52人,因履职不到位被约谈处理6人。

第三,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新动力。一是提升专业水平。今年,市政府组织对全市412名消防所人员,分10期、每期1周进行脱产培训。各县区建立消防监督员与镇街消防所挂钩联系制度,开展跟班学习96期,帮助解决问题1236个。印制指导手册2000册、消防宣传“口袋书”3万册,制作巡查检查示范教学片16类。二是提升防控基础。今年,在财力较为紧张、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情况下,仍投入4.18亿元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基层大力推广建设简易消防设施,今年累计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3.9万个、简易喷淋1.2万套。同时,推行基层消防监管“双备案”制度,目前103个镇街、5.6万家单位已完成消防组织架构和单位监管主体的登记备案。三是提升工作质效。研发镇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平台,通过手持终端实现现场检查、当场打印整改通知书;单位扫码实时查看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整改。对于严重隐患问题,通过平台上报“淮安市一网统管事件通系统”,向有关地区部门针对性分拨交办,实现“巡查检查、问题交办、隐患整改”闭环。目前,平台已登记单位3.8万家,检查单位2.5万家,督改隐患2.3万处,分拨并处理严重隐患320条次。


打造现代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广东省佛山市副市长  黄少文

佛山是广东省第3个GDP突破万亿元的城市,以全国万分之四的土地创造出百分之一的生产总值,工业规模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一些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隐患也逐步暴露,比如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数量多、类型繁、管理难度大,其中高层建筑8108栋、大型商业综合体120个、出租屋41.7万栋、村级工业园区1025个,仅2021年全市就接警17176起,其中火警5095起,火灾防控压力巨大。佛山市委市政府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创新发展基层消防力量体系,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坚持夯实“责任体系”,更高站位推进基层消防改革工作。一是党政重视推进。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关心支持下,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基层消防改革工作,今年市委书记、市长9次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二是责任体系提升。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消安委主任,全面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对标落实,消安委主任全部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成为全国首个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上升到市、区、镇三级党政“双一把手”工程的地级市,有力组织基层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工作。三是深化体制革新。2021年,市委深改委下发镇街消防工作“共管共治”和消防队伍“共管共建”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共计投入1.93亿元,在32个镇街挂牌成立消防救援所,每所配置不少于15个专门场库室实现实体化运行,全面统筹镇街消防工作。

第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更高标准构建基层消防治理体系。一是试点引路,千亿镇域先行。狮山镇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中部,全镇总面积330.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95万人,2021年GDP突破1200亿元,位居中国镇域高质量发展500强第1位。市委、市政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经济、人口规模等实际,在狮山镇率先建立消防救援所,配备公务员15人、防火工作人员100余人,夯实了全镇消防治理“力量”基础,起到了显著的“头羊”示范作用。二是厘清职责,精准精细施策。各镇街制定出台符合辖区特点的消防工作规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意见等文件,细化镇域各方消防工作责任,明确消防救援所综合监管职能,厘清各类场所在镇一级的行业主管及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单位自查、村(社区)巡查、行业部门检查、消防救援所督查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三是落编定岗,全面扩充队伍。各镇街按照狮山镇模式,根据经济、人口、火灾风险等特点,分级分类扩充基层消防队伍。如大沥镇消防救援所配备公务员8名、工作人员60名;容桂街道消防救援所配备公务员8名,工作人员22名。目前,全市各镇街消防救援所已落实配备工作人员776人。

第三,坚持聚焦“提质增效”,更高质量打造安全稳定消防环境。一是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健全完善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制度,全力打造具有“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监督执法、警示教育、上门指导和服务群众”六大功能的“为民消防救援所”。协调镇街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公安派出所等执法机构,形成火灾隐患移交和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基层消防执法工作闭环,切实开创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新局面。二是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将村(居)955个网格和4357名网格员纳入消防巡查信息化体系,2021年以来,全市消防网格累计巡查单位548.9万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55.8万处。全市累计350名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救援人员,派驻到各镇街开展消防执法工作,一年多来立案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805宗。全市推行委托镇街开展消防执法,赋予镇街消防救援所消防行政执法权。消防救援所统筹指挥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救援站和微型消防站,全面提升基层“打早、灭小”能力水平。三是基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净化。在已实现“一镇一专职队、一体验馆、一消防救援所”的基础上,融合镇级防、宣、救力量,推进镇街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有力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乡村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拆除违章建筑184.9万平方米,购置各类消防器材设施44.3万件(套),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6856处,微型消防站1125个,简易喷淋51.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