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200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各单位会员,协会各分支机构:
公安部消防局近日下发“关于举办‘2008中国平遥国际消防摄影展’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国消防协会作为联办单位之一,要求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按照部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和动员广大会员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积极参加“2008中国平遥国际消防摄影展”的各项活动,努力为办好此次消防摄影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2008中国平遥国际消防摄影展’征稿启事”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