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甘肃白银消防与辖区重点单位签订奥运消防安全保卫责任状 |
|
| 甘肃白银消防与辖区重点单位签订奥运消防安全保卫责任状 |
|
| 作者:白金龙 文章来源:甘肃白银消防支队 更新时间:8/7/2008 |
|
为切实打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履行好消防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有效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甘肃白银消防科与辖区重点单位签订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并对责任状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切实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火灾预防。各单位在奥运期间,必须按照“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总要求,对所属场所进行认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奥运期间的安全。
三、火灾隐患整改。各重点单位要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各重点单位对于以下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将按照公安部“三条铁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场所内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地下营业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
目前,通过签订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了辖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增强了重点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促进了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为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