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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甘肃省副省长罗笑虎强调八条意见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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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副省长罗笑虎强调八条意见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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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德文 文章来源: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 更新时间:7/1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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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7日刚刚结束的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甘肃省副省长罗笑虎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甘肃省当前重点消防工作讲了八条意见,全面推进国务院消防工作意见的落实:一是落实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工作的新机制;二是落实各行业、各单位履行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三是落实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四是落实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装备建设工作;五是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六是落实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七是落实消防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估工作;八是落实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行业和有关政府责任追究工作。
会上,罗笑虎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全省消防工作。他指出,近几年来,通过签订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消防投入,使城市消防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罗笑虎副省长就做好今后的消防工作指出: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影响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依然存在,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自己肩负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新时期全省的消防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我省消防工作健康发展。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强化政府消防工作职能。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决定成立省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出台《甘肃省消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县以上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本地区消防发展五年规划。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保障消防专项经费投入。今后,要继续采取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办法,并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部和公安部印发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使消防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各单位自身安全。各系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要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全力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四是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要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重大火灾事故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地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大力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建设。要逐步加大对公安消防队的投入,专项解决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大力加强消防装备尤其是特种消防装备建设,使消防部队能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火灾事故。同时,要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消防职业特点,逐步提高消防官兵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建立和完善消防官兵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对因公伤亡和病残的消防官兵进行抚恤,对消防部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要采取措施,开辟渠道,优先安置,尽最大努力解决广大官兵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公安消防部队要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监督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一是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及时向各级政府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安全状况评估等新机制。二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要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是全面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强化执勤岗位练兵和科技练兵,在扑救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重点、难点火灾和社会抢险救援中发挥突击队作用。
就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罗笑虎副省长强调指出:要统筹兼顾,强化措施,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州所在地城市人口相对集中,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场所、大型商贸市场、公众聚集场所较多,特别是兰州、白银、金昌等地是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和我省重要的化工生产储存基地,火灾危险性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和防火特点,下大气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火灾防范。公安消防和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审批关,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石油、化工等一些消防安全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消防安全防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专职队伍建设,限期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主动与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联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同时,各地要不断加快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思路,及时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规划,尽快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变我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落后的面貌,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二是强化农村防火工作,全面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各地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协调发展、城乡统筹的原则,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把农村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农村火灾特点,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预防的措施。各级农业、民政、建设(规划)、教育、文化等涉农部门,要结合农村水、电、路改造工程,不断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按照省公安厅印发的《甘肃省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防火工作的指导力度,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的管理优势,切实落实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把农村消防工作真正纳入派出所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消防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省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新一轮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各地政府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加大对挂牌督办的83个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逐个制定整改措施,靠实责任,限时整改,以强有力的手段和扎实的工作措施推进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是强化消防灭火力量,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借鉴一些省市和省内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抓好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将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为解决当前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专门进行研究解决,要制定规划,定出期限,逐年投入,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35个县的消防队建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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